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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3 阅读:7434
 

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人发(2004)74号)

二、报考条件

l、初级资格报考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土建类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4)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从事土建类专业工作七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设:建筑工程、建筑与规划(含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学三个专业)、水暖(含给水排水、暖通专业)等三个专业。

2、中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考试科目。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加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初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

3、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考科目全部合格者,即可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05年起考试报名暂定在6月上旬。

2、报考程序。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经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连同代收的考务费统一报省建设厅职改办。

3、资格审查。报考时,由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4、准考证。各市、州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地区报考人员情况,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通过计算机程序,报省建设厅职改办。省建设厅职改办生成准考证号后,再传输到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职改办根据有关信息打印准考证,粘贴参考人员的相片后,再由省建设厅职改办进行验印。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从2005年起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时间暂定在8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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