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 HUMAN RESOURCE
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全员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2021年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湘建司人字〔2021〕18号)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公司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司人事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人才、用好人才,通过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员工队伍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和员工能进能出的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公司各项业务良性发展。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开展公司全员竞聘上岗。为确保公开竞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原则。竞聘人员通过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坚持因岗择人,不因人设岗。
(二)党管干部原则。在公司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分步实施。
(三)组织决定原则。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岗位任职要求、评委推荐等情况提交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将竞聘结果作为党总支研究确定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讨论决定聘任人选,严禁说情打招呼,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竞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四)适度倾斜原则。
1.业绩突出且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2.高学历、高职称者优先;
3.年轻干部优先;
4.党员优先;
5.充分考虑公司历史沿革结合现实状况,公司老员工竞聘条件适度放宽,同等条件下,老员工优先。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装饰党委书记、董事长康思源,建设装饰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陈君任组长,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彭燕任执行组长,公司党总支委员谌亮民、桂斯佳、肖文青、彭兵任组员。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竞聘方案报建设装饰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接受建设装饰纪委监督。
(二)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本次公开竞聘工作,审定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公开竞聘过程中所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成员中涉及到本次公开竞聘中应回避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拟定和具体实施。
三、竞聘范围
本次竞聘采取面向全公司在册员工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的方式,优先面向全公司在册员工。
四、竞聘岗位
(一)公司中层正副职13岗,普通员工16岗,共29岗。
(二)出现以下情况,经公司党总支讨论后,另行安排:
1.岗位无人竞聘的;
2.竞聘后,竞聘领导小组认为该岗位所有竞聘人员的能力均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五、竞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团队合作和积极进取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工作认真,勤奋。
4.大局观念强,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乐于奉献。
(二)资格条件
竞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岗位名称及岗位资格条件见附件1,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遵从其岗位条件)
竞聘人员所竞聘岗位为原任岗位同层级或低于原任岗位层级的,不受竞聘年龄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限制。
竞聘人员所竞聘岗位高于原任岗位层级的属于提拔竞聘情形,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层正职的应当在同层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应在同层副职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
(2)中层副职的应在下一层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内。
(4)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条件。
竞聘一般员工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见附件2。
本方案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年龄、资格审查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竞聘资格:
六、竞聘流程
发布竞聘公告→递交个人竞聘资料→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组织考察→最终审定→公布上岗名单→离原岗交接并签字→正式就职
注意事项:
1.发布公告。经公司党总支审定后,6月15日发布公开竞聘通知。在公司党总支宣布管理部门新任人员到位之前,现湖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各部室原相应岗位人员必须继续履职,因工作推诿,不作为、乱作为而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2.竞聘岗位。每人最多选择两个岗位进行竞聘,岗位需根据本人意愿做好排序。
3.资格审查。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6月24日前报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开竞聘。管理人员的公开竞聘演讲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七、聘后管理
新聘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在公司党总支领导下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未参与竞聘或未竞聘成功者,服从公司统一安排。不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严禁诋毁组织或他人,严禁拉票,不得搞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等活动。
4.竞聘工作人员严守组织纪律,严禁散播未经决定的事项, 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违反上述要求经查实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九、竞聘中的特殊事项和未尽事宜,由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