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新闻中心 >集团新闻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集团建立“限制合作名单”制度 规范惩戒商业伙伴不良合作行为
发布时间:2021-10-27 8:12:15浏览:1297

长沙讯(通讯员 陈锡林)近日,集团发布了《2021年第1期限制合作名单》,13名自然人及8家法人商业伙伴被列入首批限制合作名单,限制合作期限为3年至20年不等,不良行为严重者甚至被予以永久限制。这也意味着,即日起,被列入集团“限制合作名单”的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个人,限制合作期内将禁止参与集团范围内任何新的业务合作。

此次公布的第一批限制合作名单由集团法务审计部牵头,通过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律合规部门对商业伙伴的合作情况进行摸查梳理,集团组织依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评估而形成。除了在集团网站、集中采购平台同步公开曝光外,被列入限制合作名单的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和个人还将面临限制合作、取消中标资格或合作资格、禁入限制等惩戒措施。集团还将把限制合作名单录入集中采购平台系统并实时更新,方便内部查询下载。

近年来,集团一直在积极探索对商业伙伴的诚信合规管理,期望与商业伙伴共同成长,传递共享诚信合规理念,共同构建、维护公平、公正、和谐、共赢的商业生态,助力实现共同合规。在现有的向商业伙伴宣传诚信合规政策、对商业伙伴开展诚信合规尽职调查、要求商业伙伴进行合规承诺的基础上,2020年,集团正式推出了《合作伙伴行为守则》、《合作伙伴限制合作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商业伙伴合规管理机制和措施,并据此形成了集团范围内首批限制合作名单。通过宣传诚信合规政策,实行限制合作管理,使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合作伙伴今后在集团范围内无法立足,从而遏制不良合作现象,减少合作风险和损失。

诚信是集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优质的商业伙伴对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集团各级单位自身应当严格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真诚、守信、依法、合规地开展对外商业活动,同时应向商业伙伴传递、宣贯集团的合规理念、合规要求和合规文化,要求商业伙伴尊重和理解集团对商业伙伴的合规管理要求,遵守集团的《合作伙伴行为守则》,并对商业伙伴进行识别和优选,充分了解并严格审查其资质和诚信表现,与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商业信誉的商业伙伴进行业务合作。

回到页首